当某一企业破产之后,企业的债务是有一定的清偿顺序的。
企业破产后,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破产清偿顺序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此外,说到这个企业破产,有不少朋友就问到:那么企业破产之后,商票这种信用债务又是怎样的清偿顺序呢?
你乍一看好像商票并不在上面所说到的清偿范围呢,其实不然,商票的用途是很广泛的,有的可能是货款、可能是员工工资等等。
所以说,商票的清偿顺序得理清楚这一商票的实际用途是什么,才可以明确其顺序。
当然这个还涉及到很多法律上的专业问题,所以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最好还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若需要专业的票据律师的话,可以找商票易!!
更多票据问题的分析,查看商票拒付后,是否还是多次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