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是一种票据行为,其是有相应的流程的,比如说出票人的提示承兑、承兑人回复提示承兑、出票人收到回复等过程。
第一、提示承兑
出票人在出票登记信息后,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收款人前,提示付款人承兑,请求其承诺到期的行为。
提示承兑的行为人为提示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中为出票人,相对人为被提示人,即付款人。提示时间为电子商业汇票出票人登记票据信息后,交付付款人之前。
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牌偶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付款人应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做出承兑或者拒绝承兑的决定。
《票据法》第41条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承兑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在票面上进行信息登记,根据登记信息是否必填,分为两类:
1、必须记载事项
(1)表明“承兑”的字样
(2)承兑日期
(3)承兑人签章
2、非必要记载事项
承兑人可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自身的评级信息,并对记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该记载事项上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内容,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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