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票行情就很不好,华夏幸福、恒大地产、隆基泰和、阳光城……这些知名地产企业都先后出现了商票逾期拒付的情况,尤其是华夏幸福和恒大地产的商票是呈现大规模逾期拒付,且都被集中管辖到某一法院进行诉讼案件的集中处理。
而在这种商票不利好的情形下,商票到期后出现逾期拒付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票据追索权的行使也跟持票人操作是否正确有关系。
因此,在商票逾期或拒付后,千万不要做这3种错误票据操作,如下所示:
从持票人、金融机构这两个角度来切入分析
错误操作情形
票交所在《通知》里列出了3种企业因不熟悉规则导致其利益受损的情况:
(1)存在部分企业在票据到期前已发起提示付款,当遇到票据到期无法兑付时,因其在提示付款期内未发起提示付款,导致其无法向所有前手追索的情况。
(2)存在部分持票企业在遇到票据到期拒付时,仅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而未在系统内及时进行相应追索操作,导致超出时效期无法通过系统发起追索的情况。
(3)存在部分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长期不应答,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开户行未按规定代承兑人做出应答处理的情况。
小结:(1)讲的是到期日前 发起提示付款,到期日后就没管了,因超过对前手追索的6个月时限而无法对前手追索;(2)讲的是企业走的法律诉讼,压根就没管系统操作,超过时限自然也是无法追索;(3)讲的金融机构 未按规定代承兑人做 出应答,与企业操作无关。
三、网银正确操作姿势
总结下来,对于商票,企业在网银的正确操作姿势是:
(1)到期日前 ,持票企业向承兑人开户行发起提示付款;(此步可有可无,按照现有流程,票交所系统在到期日会自动向承兑人开户行发起提示付款申请。)
(2)在到期日,若承兑人开户行未应答或承兑人拒付。持票人可在到期日次日先在网银上向承兑人发起提示付款。若承兑人依然无应答或拒付,且后续承兑人追索无望,则必须在6个月内向所有前手背书人发起提示付款(也可以选择其中信用较高的企业),2年内 向出票人发起提示付款。
(3)对于因后手追索而持有票据的持票人,必须在票据到期日两年内向承兑人和出票人提示付款, 3个月内向所有前手背书人发起提示付款 (也可以选择其中信用较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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