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两个公司之间的贸易合作,付款的那一方是以商票来充当货款的,但是这一商票到期之后被拒付了,持票人很愤怒,立刻上门找前手,并以一些极为强硬的手段来威胁前手。
对于这样的情况,小编并不惊讶,毕竟都是血汗钱,谁都没办法看着自己挣来的钱就这样没了。而这些粗鲁的方法并不可取,不但不能要回,还可能涉及违法并且可能被公安机关拘留。
为了更大程度的维护票友的合法权益,在此,小编跟大家分享几个商票到期不兑付的正确处理方法,如下:
1、及时取得拒付证明
商票持有者妥善保管商业承兑汇票原件并及时取得拒付证明;
2、电话催告
使用电话催告的方式,如果有对方的电话号码的话可以使用电话催告的方式。起到提醒以及督促对方执行兑付的作用,如若电话催告效果不佳的话可以操作下一步;
3、发律师函
有些票据方不理会电话催告的话,持票人可以选择发律师函;
根据《票据法》第61条汇票斗气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此外,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出票人应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其他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应按照票据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前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全体行使追索权,也就是说,在持票人的债权不能实现时,所有在票据上签名盖章的人都要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就是商票到期不兑付的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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