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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的种类有哪些?

2020-09-22 15:13

票据追索权,是指持票人现有的当票据到期不获付款、期前不获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在采取保全权利行为之后,能够请求前手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的票据权利。


那么,票据追索权的种类有哪些?


1、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

期前追索权,是指到期日之前,票据因拒绝,或因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破产、终止或其他法定原因,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持票人所得以行使的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1条第2款规定了这种追索权。

到期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而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得以行使的追索权。《票据法》第61条第1款有相关规定。

从行为的角度讲,这些种类又可叫“期前追索和到期追索”。
票据追索权的种类有哪些?

2、最初追索权和再追索权

这是以追索权行使主体的不同所作的区分。

最初追索权是持票人所行驶的追索权。再追索权是受他人追索而为清偿的票据债务人,向其前手再为追索的追索权。

从行为的角度看,这些种类又可叫“最初追索和再追索”。


这些就是票据追索权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票据追索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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