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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诉讼中,持票人可以撤销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起诉吗?

2022-08-02 10:08

电子商业汇票诉讼中,持票人(原告)可以撤销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起诉吗?

在此,商票易小编跟大家详细说说撤销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起诉,比如说撤回对出票人的诉讼。

电子商业汇票诉讼中,持票人可以撤销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起诉吗?

是可以操作撤销对出票人的诉讼的,但是具体后续是否可以实施到位,最主要还是得看法院那边是否同意。


电子商业汇票诉讼中,持票人可以撤销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起诉,具体流程:

1、持票人(原告)撤销对其中的一个被告的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

2、递交给法院之后,法院那边会综合评判是否同意申请;

3、法院同意后会出裁定书,裁定准予原告撤回对其中一个被告的诉讼。其他的继续审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此外,这个撤销权是有期限的,具体的规定在《合同法》上也有明确说明,具体如下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限上,《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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