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各种票据业务的过程中,小编发现很多持票人一点都不注意票面到期的时间,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就点击提示付款。
比如说常常会有持票人反馈说:自己的商票的票据状态一直是“提示付款待签收”。这很显然,持票人是在商票到期之前就发起了提示付款。也就是说,在商票到期前是可以发起提示付款的,但是小编不太建议。
在此,商票易小编跟大家详细说说这个商票提示付款的相关操作,希望对大家有用。
关于点击提示付款的时间节点,决定了后续的一个票据的权利。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者拒绝付款。如果承兑人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后再次提示付款。”
那么,就会产生两种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型是——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但是承兑人拒绝付款的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在到期后的十日内,是不是必须再点击一次提示付款?
答案是:一定要再点一次,而且要在到期后10天内点击。
其实这很好理解,因为票据没有到期,那么承兑人拥有拒绝你的权利。这就好比我借给你10万元,说好月底还钱,但是我29号前向你要钱,你就可以以约定时间尚未到来而拒绝还钱。
第二种情况:持票人提前提示付款,但是承兑人没有付款也没有拒付,就是懒得搭理你,不回应你,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针对这一个问题,目前是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但是我们通过仔细分析条例,可以得知,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是可以再次发起提示付款,也可以不发起,等待承兑人的应答。
最后,小编在此还是建议各位票友尽量在票据到期日后的十天内进行提示付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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