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被拒付之后,持票人需要在6个月内追索前手。
而在追索前手时,如果前手不清偿的话,持票人下一步就得通过起诉来维权了。而说到这个商票纠纷诉讼,那自然就会涉及到这个商票纠纷诉讼在哪里起诉。
那么,商票纠纷在哪里起诉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持票人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起诉。这里所说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面上载明的付款地,如果说票面上没有付款地,那么就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六条
第六条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代理付款人即付款人的委托代理人,是指根据付款人的委托代为支付票据金额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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