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并无事实性逾期的公告
日前我司通过登录上海票交所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发现有我司于2021年9月29日开具的3笔商票,票据号码分别为230633200301520210929043588058、230633200301520210929043588082、230633200301520210929043588103,到期日为2021年10月31日,被判定为逾期。
经查以上票据因付款方式变更等原因已于10月29日退还我司,最终状态为出票人、承兑人、持票人均为我司。商票到期后因商业银行电票系统自动提示付款,触发线上清算后我司未及时应答,导致商票在电子商票系统自动显示为“已拒付”状态,上海票交所系统显示为“逾期”状态。我司发现该问题后,已于2021年12月06日重新在电子商票系统完成相关应答及线下清算操作,目前商票状态为“已结清”。
综上,因出票人、承兑人、持票人均为我司,并非事实性逾期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实质信用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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