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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控股股份_关于财务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21-07-06 13:54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_关于财务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0—024
 
债券代码:110065 债券简称:淮矿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北矿业集团”)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向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金融服务协议自公司增资财务公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完成后生效。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_关于财务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控股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增资财务公司实施完成后,财务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功能,财务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向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下属成员单位(不含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就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达成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对淮北矿业集团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计利息)不超过21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淮北矿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29,355,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淮北矿业集团基本情况
 
淮北矿业集团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5日,注册资本42.63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1508200390,法定代表人方良才,住所为安徽省淮北市,目前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及管理,同时直接从事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服务性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淮北矿业集团总资产946.83亿元,净资产324.64亿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644.92亿元,净利润22.4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与淮北矿业集团于2020年3月26日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双方就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收费参照同行业同期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3.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计利息)不超过21亿元。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利率,不低于乙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该业务时收费参照同行业就同期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代理乙方办理甲方有权代理的保险业务。代理费按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银保监会没有规定的按同行业水平收取。
 
6.甲方按乙方的提示及要求,向乙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自公司增资财务公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及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完成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如合同内容未发生改变,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最多自动延期两次。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财务公司通过归集关联方的资金,有利于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统筹功能,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更好地服务公司发展;财务公司通过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方先生、葛春贵先生、王圣茂先生、张其广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