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蒋惠霆先生持有公司20,63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该股份来源于首发前限售股份、个人增持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蒋惠霆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601,05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对蒋惠霆先生其他方式取得的说明:蒋惠霆先生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授予股份200,000股;公司2017年6月23日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3,754,200股;综上,截至本公告日蒋惠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631,3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1、蒋惠霆先生将视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1,601,057股(占总股本的2%),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11,601,057股(占总股本的2%)。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资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蒋惠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5年3月2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不超过所持股票总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1)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量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2)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蒋惠霆先生将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股东蒋惠霆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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