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并无事实拒付及逾期情况的公告
发布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兑付开立的商业承兑汇票时,中泰化学作为承兑人的所有商业承兑汇票事实上并未发生事实拒付和逾期,且全部通过线上和线下清算方式正常兑付。但由于网银终端机故障原因,造成部分商票兑付时未及时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完成兑付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中泰化学于2021年9月10日、24日分别通过银行电子商票系统开具203张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38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均为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以上商业承兑汇票已于2021年9月在浦发银行新疆分行办理票据贴现,贴现后经浦发银行转贴现后最终由浙商银行发起到期提示付款。2021年12月27日,公司账户余额充足,但因公司绑定银行网银终端机故障,造成未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完成兑付工作。上述情况发生后,中泰化学立即于2021年12月28日已将相关款项划付至贴现行,相关票据后续均已结清,兑付结清凭证详见附件。
综上,中泰化学不存在任何逾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所有商业承兑汇票均已正常兑付,故不存在任何拒付及逾期事实,不存在任何信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并无事实拒付及逾期情况说明。
2.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凭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并无事实拒付及逾期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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