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问答(政策类)
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试运行以来,票交所咨询电话收到了一些关于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业务政策相关的问题,为优化服务,提升披露效率,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予以了解答。
Q1.银行承兑汇票是否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商业承兑汇票的披露主体为承兑企业,财务公司参照执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商业银行的,不需要披露。
Q2.哪些商业承兑汇票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9号公告,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因此承兑日期为2021年8月1日之后的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必须进行披露。2021年8月1日前属于政策试运行期,建议承兑人提前在票据信息披露平台完成注册工作、熟悉系统操作流程、提前操作承兑信息披露和承兑信用信息披露。
Q3.承兑人披露的商票承兑信息是否会产生被无关查询人滥用的情况?
为保护承兑人的商业信息,对于承兑人披露的承兑信息,查询人需输入票据号码方可显示对应的票面披露信息。因此,商业承兑汇票查询设置了查询条件来控制查询范围,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相关信息不被滥用。
Q4.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上的承兑信用信息会不会影响企业征信?
票据信息披露平台信息与企业征信信息无关。
Q5.承兑人不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的,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承兑人不披露承兑信息的,金融机构不得为该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承兑人披露信息存在虚假、延迟、或者持续逾期的,金融机构应当审慎为该承兑人承兑的票据办理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以上就是一些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在政策上遇到的常见问题与答案,希望对大家有用。
更多商业承兑汇票的内容,查看阳光城商票拒付最新消息:阳光城涉债券、商票“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