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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拒绝证明的种类有哪些?

2021-05-10 09:47

票据拒绝证明是用以证明持票人曾经依法行使票据权利而被拒绝,或者无法行使票据权利的一种公证书。

票据拒绝证明是票据法中持票人为行使追索权所必要的一种证明文件。

那么,票据拒绝证明的种类有哪些?

票据法规定的拒绝证书有下列十一种:

1、拒绝承兑证书

2、拒绝付款证书

3、承兑日期拒绝证书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或指定请求承兑期限的汇票,付款人在承兑时未记载承兑日期时,持票人得请求作成拒绝证书,证明承兑日期。

4、拒绝见票证书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持票人持以向发票人提示,发票人于见票时拒绝签名时作成的拒绝证书。

5、第二次提示请求的拒绝证书
汇票付款人得请求应于第一次提示之次日为第二次提示,持票人未按照办时的拒绝证书。

票据拒绝证明的种类有哪些?


6、参加承兑拒绝证书
预备付款人拒绝参加承兑的拒绝证书

7、参加付款拒绝证书
汇票的参加承兑人、汇票或本票的预备付款人拒绝付款时的拒绝证书

8、无从为承兑提示的拒绝证书

9、无从为付款提示的拒绝证书

10、拒绝交还复本的拒绝证书

11、拒绝交还原本证书

综上所述,就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十一种票据拒绝证书,可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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