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票承兑的相关操作也有很多,而持票人想要做好商票,也得去了解商票的相关知识。
在此,小编跟大家探讨一下商票承兑的基础知识,希望能发挥作用。
1、商票承兑的考虑期限
所谓商票承兑的考虑期限,就是指付款人对收到的提示付款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去进行操作。
一般情况下,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能够很快决定是否承兑。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付款人难以立即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为安全起见,票据法准予付款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考虑或者作出必要的查询了解,这个时间不必长也不宜太短。我国《票据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付款人应当自受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承兑考虑期限是3日。
2、提示承兑汇票的交接手续
持票人提示承兑时,应将汇票交付款人验看。付款人收到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
回单上应当记明提示承兑日期并签付款人章。
3、作出承兑
付款人决定承兑的,应当依照《票据法》第42条之规定,记载承兑应当记载的事项,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还必须记载付款日期。
4、交还已承兑的汇票
承兑人完成承兑记载之后,应当立即将已承兑的汇票交换持票人,持票人则应向承兑人交还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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