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商票学堂 > 票据知识 >

微信扫码(手机端可以保存二维码图片,打开微信扫一扫)

二维码已失效请重新刷新页面 点击刷新页面


扫描遇到问题?请联系客服

票据前手是否可以按“基础性法律关系”直接向票据其前手主张债权?

2022-09-16 15:06

         哈喽小伙伴,今天小编又来跟大家分享票据有关知识了。大家看题目会不会一头雾水,连题目都看不懂,那我们以一个故事来讲清吧。

       故事呢,发生在A、B、C三个人身上,就是A呢跟B公司有贸易往来,A公司在B公司购买了一批材料用于生产,签订相关购买合同并且货款用票据支付。那B公司运营需要比较多的现金流,将票据背书给了C公司。汇票到期的时候,承兑人不付钱给C公司,C公司就向B公司发起了追索。B公司在收到追索通知后,以当初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请求A公司支付。
       那在这个故事里面B公司就是票据前手,它向A公司请求支付的行为就是直接向其前手及B公司的前手——A公司主张债权。这下子能理解题目了吧。

       那大家是怎么看的呢?会不会有人这样想,很合理啊,A公司欠B公司钱,B公司欠C公司钱,那A公司直接付给C公司就好了嘛,这样票据就结清了。然后也不需要B公司再多一步了,大家时间都很宝贵的,小伙伴们你说对不?

       当然不对啦。票据被拒付后,原则上持票人有权向全部票据前手追索票据款本息,在票据前手系多个民事主体时,某一前手是否承担票据责任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承兑人或出票人在接收到持票人追索通知后积极承担了票据责任,则其他票据前手无须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前手支付了,其他前手就不需要再支付了,你总不能一张票叫每个前手都付一次吧。所以在上述例子中在没有明确B公司是否已经承担票据责任时,B公司无权要求A公司直接支付给C公司。

       这下大家明白了吗?为了大家各自的权益,即便时间很宝贵,也要给出明确态度之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大家可以去看一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的票据知识,欢迎大家留言咨询呀。

注意:如若您遇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兑付、拒付的情况,想要操作票据追索、票据诉讼,找商票易!!!咨询微信yuewen1219.

 
商票易https://shangpiaoyi.cn是一个专注于商业汇票领域的票据管理工具(现有上万持票企业用户),依托科技支撑,在工具服务的基础上,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匹配基于票据的应收账款融资渠道,提供高效便捷的对接服务,节省企业融资成本。
 

---商票易,致力解决持票人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