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的保证,是指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的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该票据获得付款的票据行为。
电子商业汇票保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标明“保证”的字样;
(2)保证人名称
(3)保证人住所
(4)被保证人名称;
(5)保证日期
(6)保证人签章
为了让大家更具体的了解电子商业汇票保证,在此小编详细分解一下商业汇票保证,如下:
1、票据的保证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票据的保证必须以有效的出票行为为前提,是在已生效的票据上做出的票据行为。
2、票据保证的作出是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做出。
票据保证行为的目的是提高票据的信用程度,增强它的流通性,而票据上所载明的原有债务人本身就承担着票据债务,以上述人作为保证人对于提高票据信用没有意义。因此,保证人应为票据债务以外的人来担任。
3、票据保证以担保票据债务履行为目的。
票据保证说担保的债务可以是承兑人的付款债务即第一次债务,也可以是出票人河北熟人所承担的偿还债务即第二次债务。
4、票据保证具有严格的形式要求
票据保证属于票据行为的一种,具有严格的形式性要求,票据债务人仅依靠其文义承担票据责任,所以票据保证必须在票据上进行。
更多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查看票据质押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的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