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且被拒付的情况下,持票企业行使追索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商票承兑人在行驶票据追索权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的一定的资料的,比如拒付证明……然而有很多情况下,承兑人很有可能会不配合权利人,
那么,商票承兑人拒不配合权利人,恶意不出具拒付证明,该如何应对?
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需注意保留付款义务人拒绝付款的证据。如保留付款义务人工作人员拒绝支付的影像资料、邮件、聊天记录;如持票人是委托银行托收的,可要求托收行出具的付款义务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书面材料。
在上述方法走不通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联系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由第三方机构来见证义务人拒绝支付的行为并出具公证文书,进而为提起诉讼做准备。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应对方法,希望对大家有用。
就这个问题,商票易小编还想跟大家延伸分析一下:
对于持票企业来说,最好还是得事先了解各个承兑企业的最新消息,从而大致的分析其最近是否具备兑付到期商票的能力,如若觉得承兑企业有所异常的话,最好还是提前准备好相应的一些书面资料,为到期后商票不兑付做准备。
当然,即使没有什么异常,提前做好准备也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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